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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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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營運心法]系列 第 25

[IT營運心法]-24.委外評估-合約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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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合約,當然不一定要選良辰吉時,但保持清醒的頭腦是絕對必要的。
別想說把合約丟給法務或律師就沒事了,他們絕對不會比你清楚什麼條件才是真正對公司有利的。他們只會就字面上的合理性與否斟酌,通常廠商送來的都是制式合約,業務一定跟您說,合約是站在保護雙方的立場,您千萬別有:「反正我是信了」,這樣的結論,因為誰提供合約一定是以利己的觀點進行擬定的。

合約內容修改的往返,一定要留版本記錄,最好是以追蹤修訂的方式進行,這樣才知道中間修改的什麼,要檢討要追蹤才有依據。

很多時候,專案執行順利的情況下,合約只是個象徵性意義,表示雙方建立合作關係的依據,但是當專案出問題時,結不了案,有一方不履行合約時,合約的內容就顯得格外重要了。

以委外開發的例子來說,合約的內容通常有以下幾個項目:
一、委託標的物
二、工作範圍
三、合約有效期限
四、責任
五、合約費用
六、付款方式
七、專案製作分析文件之確認
八、專案執行
(一)專案時程與規格變更
(二)專案各階段驗收準則
第一款 規格確認
第二款 產品交付
第三款 測試驗收
九、交付項目
十、保固
第一款 系統保固
第二款 維護服務
十一、著作權及權利歸屬
十二、機密資料
十三、合約保固
十四、遲延責任
十五、合約修正
十六、合約終止
十七、附件
十八、通則
十九、不可抗力
二十、合約未規定事項
廿一、管轄法院
廿二、本合約書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您應該注意幾個部分:
1.付款方式:通常會區分三期款,例如:簽約40%、系統交付30%、系統驗收30%,當然比例會視雙方談訂的條件,尾款的比例最好不要太低,訂太低廠商最後因無法結案而選擇放棄時,您會很麻煩。同時應該要將付款條件明定清楚,一定要使用者驗收並簽字同意才能付款,要確認所有問題都已經獲得解決,才做交付/驗收的簽收。
有些合約的付款方式,會註明安裝驗收後付款,但是這時候系統根本尚未上線使用,我們要的是可以使用的系統,而不是廠商出貨的套裝軟體;這時候您在合約付款條件的定義上,就該考慮等上線驗收後才做付款的動作

2.交付項目:應就雙方談訂的系統規格與應交付之程式內容與文件,明列於合約中,或另以附約方式約定以保障交付項目之品質。

3.保固:保固通常為系統完成驗收日起算一年內。但很多時候,像外商的產品以專案導入的方式實施,通常會由產品交付安裝驗收日起算,整個導入的過程都算是產品保固期,過了保固期,繼續使用產品,就必須簽維護合約。這邊要仔細衡量,這樣是否對公司有利。

4.合約終止:通常我們會認為,專案的目的就是要結案,幹嘛還沒開始進行就談合約終止呢?但很多時候,當專案有問題時,這裡的疏忽會讓自己動彈不得。那就是合約終止的主導方,不能只保障乙方,而是要讓甲方也有主動提出合約終止的權力。這裡請看仔細,仔細斟酌文字,搞清楚誰有終止合約權力,再決定要不要簽約,在簽約前,業務要拿到案子,該讓步的他是會讓步的。

5.不可抗力:這條一定要加,如果合約中沒有,請加入它吧!同時盡可能於合約終止條款裡,加入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雙方無法履行合約內容時,得提出合約終止的條件。

6.主約或附約中關於軟體規格的部份,需確認雙方的認知相同,以免屆時發生爭議時,因合約文字的記載未明查而使自己蒙受損失(如多國語言與中文版之差異,別誤以為英文版是標準配備)。

合約請以公司用印(公司大小章)方式處理,內部簽呈記錄一定要妥善保存(有各相關人員、主管親筆簽字的),不能以個人身分簽訂合約(對方也不會接受),這部份是 Common Sense,就不贅述了。

(註:因為有某些因素考量,所以本篇沒有以ERP專案的合約為案例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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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0
海綿寶寶
iT邦大神 1 級 ‧ 2011-10-25 09:35:14

讀者來函

jamesjan提到:
簽核約

疑為簽合約之誤

由此可以得知
jamesjan大大用的是注音輸入法
謝謝

jamesjan iT邦高手 1 級 ‧ 2011-10-25 12:00:50 檢舉

對...而且常打 簽核 這兩個字...囧...Yahoo 好打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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